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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11 Art Mal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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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志剛先生 (Adrian) 於2008年創立K11 ,為全球首個把藝術.人文.自然三大核心元素融合的原創品牌;於2010年,他成立非牟利機構「K11 Art Foundation」(KAF),旨在培植大中華區年輕新晉藝術家、設計師,並提升社會對香港、中國內地與及國際當代藝術的濃厚興趣。Adrian認為藝術是為大眾的,而他成功地將藝術與商業融合,創造一個可持續發展的“藝術x商業”的營運模式,在大中華創造生活藝術商場,寫字樓和住宅。 首家K11於香港2009年12月開幕,而上海K11亦於2013年6月開幕;位於武漢的K11多元文化生活區及北京K11環保體驗館於2010年開幕,而武漢的K11藝術村分別於2009年及2011年開幕。Adrian將積極發展品牌概念,並陸續推展至中國8個城市,包括武漢、上海、瀋陽、北京、廣州、天津及寧波等16個項目,以K11的概念打造當地的多元文化生活區、購物藝術中心及寫字樓,總租賃面積將超過140萬平方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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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九龍尖沙咀河內道1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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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單一電子消滿港幣50元或以上之電子消費方可賺取 K Dollar。
  2. K Dollar 獎賞計劃會員須登記並綁定KLUB 11 會籍,並於付款時出示本人之有效電子會員卡方可賺取 K Dollar,恕不接受逾期 K Dollar 補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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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K Dollar 賺取比例可能會隨時調整,會員在每次交易中賺取的 K Dollar 數量可能會隨時受到限制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5. 須受 KLUB 11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約束。
  6. 如有任何爭議,K11 LP及MPNCL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  7. 本條款及條件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。如英語版本與中文版本之間有任何差異,應以英語版本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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